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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化学品分类 |
| 作者:本站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6-9-21 15: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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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86年、1990年先后发布了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1986)及《危险货物品名表》(GBl2268—1990),根据运输的危险性将危险货物分为九类,并规定了危险货物的品名和编号。
第1类 爆炸品;
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3类 易燃液体;
第4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7类 放射性物品;
第8类 腐蚀品;
第9类 杂类。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2年发布了国家标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l3690—1992),按主要危险特性把危险化学品分为八类,并规定了常 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标志二十七种(主标志十六种,副标志十一种)。
第1类 爆炸品;
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3类 易燃液体;
第4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 有毒品;
第7类 放射性物品;
第8类 腐蚀品。
以上三个国家标准除感染性物品和杂类以外,其他分类是完全一致的。
为了更好地搞好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掌握各类危险化学品的具体特性和有关的知识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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