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隐患整改指令
第 1 号
湖北省安委会办公室 2007年7月9日
黄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3月12日,你市阳新县王曙建材场发生山体滑坡(坍塌)较大事故,死亡6人;7月5日阳新富池镇富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曹家山采石场又发生一起坍塌事故,死亡3人,1人轻伤。同类事故在该县重复发生,影响恶劣,教训深刻,说明该县采石场安全隐患未得到有效整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7月6日凌晨阳新县长立山铜矿发生冒顶事故,死亡2人。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了有效遏制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责成你局督促阳新县深入、细致地开展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落实隐患排查的各项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根据国家安监总局19号令《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要求,对阳新县采石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无证非法开采的小采石场,要坚决予以关闭。对已经采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分层﹑违规超高(一面墙)开采﹑扩壶崩落掏采的采石场,要收回许可证,停产整顿。
二、对停产整顿的采石场,要有整改方案﹑开采设计方案,要督促企业采用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
三、要督促企业按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改,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才能恢复生产。
四、要认真组织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再加措施、再添力量、细化责任、强化落实、认真排查、彻底整改,坚决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请接到指令后,立即组织研究落实相关要求,并就整改和下一步采取的措施及时向省安委会办公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