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安办[2007]47号
关于对部分市州、部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调研的通知
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省有关部门:
为深入了解各市州、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关于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情况,督促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及时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经研究决定近期由省安委办领导带队,组成若干个组,对各市州和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调研。
一、调研内容
1.各市州、部门和企业开展专项行动的主要做法和措施;
2.应开展专项行动的部门和企业数,目前已经开展专项行动的部门数、企业数,是否存在死角;
3.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普查情况、数量、分布情况、汇总和归档情况、整改和监控情况、数据库建立情况等;
4.打击“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情况;
5.有哪些好的典型和经验;
6.存在的问题、措施和建议。
二、方法
1.本次督查调研活动,由省安委办领导带队,相关处室派员参加,也可视情况聘请专家参加。
2.督查、调研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法,可召集相关方面人员参加的座谈会。
3.除到市州督查、调研外,还应抽查县、乡镇和高危企业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及效果。
三、督查、调研工作完成后,应将督查、调研情况和数据写成书面材料,报省安办。
四、请各市州和省有关部门根据此次督查调研工作的总体安排,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具体调研时间、地点由调研组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