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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才泳同志在全省安全监管局长在座谈会上的讲话 |
| 作者:未知 来源:湖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6-9-27 7:5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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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全省安全监管局长座谈会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省长办公会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分析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座谈交流各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研究部署下半年的工作。下面,我代表省安监局、湖北煤监局党组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情况 上半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安监系统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落实“严监管、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的各项工作措施,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逐步好转。 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的总体态势是:基本平稳、逐步改善,没有发生特别重大恶性事故,但形势依然严峻。与去年同期相比,1-6月份全省各类事故四项指标“一降三升”。各类事故死亡1586人,同比下降1.37%;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1371.5起,同比上升4.25%;受伤6677人,同比上升28.18%;直接经济损失7683.66万元,同比上升11.75%。 (一)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的主要特点 1.各类事故呈现“高开低走、逐步改善”的运行曲线。元月份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6.52%,2月份累计同比上升4.2%,3月份累计同比持平,4、5月份累计同比分别下降2.46%和2.36%。 2.工矿企业、水上交通和铁路交通三个行业的安全状况稳定。上半年,全省工矿企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为215起、249人,同比分别下降20.66%和17.00%。其中,煤矿事故死亡55人,同比下降3.51%。8个产煤市州中,5个市州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或持平,襄樊和十堰两地上半年保持了煤矿事故零记录。全省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6.67%,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3.01%。 3.道路交通事故大幅上升的状况有所缓解。今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一直呈上升态势,但增幅逐月有所减缓。1-6月,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979起,死亡1119人,同比分别上升11.76%和7.18%,比元月份分别下降了18.21和18.38个百分点。 4.多数地区安全生产形势较为平稳。全省17个市州中,武汉、黄石、襄樊、宜昌、十堰、孝感、荆门、鄂州、咸宁、仙桃10个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不同程度下降,神农架林区同比持平。 5.全省各类事故控制指标总体控制较好。按照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的各类事故控制指标,上半年,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应控制在1749人以内,实际死亡1586人,比应控制数少163人。除火灾超出应控制数8人外,其它各行业控制指标均在应控制数以内。全省有武汉、襄樊、宜昌等14个市州事故死亡人数在控制进度以内,随州、潜江、天门等3市超控制进度。 (二)上半年安全生产监管的主要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对指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全省各级安监部门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一是各级领导带头学。省局和各市州县局党组都召开了党组会或办公会议集中学习,带头钻研,加深理解,并认真抓好机关和系统的学习。二是突出重点学。对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等重要论点进行专题讨论,深化理解,加深了对安全生产规律的认识。三是联系工作实际学,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各级领导和社会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总的看,通过多种形式的初步学习,有效促进了我们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搞好安全监管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2.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促进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部署要求,省安委会制订了开展这项活动的总体实施方案,各市、州普遍制订了具体方案和实施措施,建立了一批联系点,抓点带面,采取多种形式和作法,把“安全生产年”活动落到实处。荆州市积极推进“从严治内”,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宜昌市出台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在“严监管”上迈出新的步伐;黄石、鄂州、黄冈、襄樊、仙桃等地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整改,督办落实,在“除隐患”上取得了新的成效。各地高度重视“降事故”工作,将省政府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层层分解,逐级签订责任状,全方位落实责任制。武汉市强化了安全目标责任管理,完善“四个机制”,实行“四个纳入”(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发展总体规划、绩效考核、财政预算)。咸宁市在煤炭行业开展以“抓基础、抓达标、反违章、零死亡”为目标的煤矿“安全生产平安年”活动,细化了工作措施。各地还把“安全生产年”活动与“四个一”活动有机结合,有效促进了基层基础工作。 3.推进安全法制建设,依法行政取得新成效。上半年,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各地从实际出发,也分别制订出台了一些具体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体系上取得了新进展。特别是在宣传贯彻《条例》上,各地采取了多种形式,加大力度,如荆门市在市政府全体会议期间举办了各部门、各县区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条例》宣讲活动,在领导层面引起了很好的反响。 与此同时,各市州还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上半年,各级安监部门共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7522个,重点行业监督检查覆盖率为66.2%,共查处重大事故隐患262处,按期整改率71.2%;共下达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文书13411份,经济处罚500多万元。在各市州局的支持配合下,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到6月底,共颁发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4674份。此外,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593家,其中较好完成了国家下达关闭100处小煤矿的任务。全省9个应实行瓦斯监控联网的县(市),已有6个县(市)以及3个矿业集团建成并投入运行。此外,湖北煤监局、省安监局还成功应对了4起行政复议,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工作也有所加强。 4.强化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努力消除事故隐患。针对上半年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较多的特点,全省安监系统多次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在检查中坚持了把检查与落实安全责任制结合起来,与落实全年工作目标结合起来,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结合起来,与安全隐患整改结合起来,抓好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继续打好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宜昌、恩施、十堰等产煤市州认真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检查,孝感、随州加大对非煤矿山的安全检查督查,神农架林区集中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潜江、天门突出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武汉、黄冈积极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和检查工作,等等。上半年,各级安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7.8万次,发现各类大小安全隐患近10万处,督促整改近8万处。 5.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按照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增强效果的要求,各地广泛开展了第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省里举行了“平安中国”《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组织了安全文艺调演和“安全文化下乡”活动,十堰、襄樊等地精心组织,取得了较好成绩,宜昌市、恩施州配合开展了以“贴近重点建设工程”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各地都下了很大气力,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各级安监部门高度重视安全培训工作。省安监局组织了全省安全培训专项执法检查,湖北煤监局组织开展了煤矿技术人员定向培训。孝感市与组织部门联合对119名乡镇领导干部进行安全培训,恩施州组织煤矿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职业教育培训,不少地方突出抓好农民工的安全培训,等等。各地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局3号令,上半年全省共培训安全生产监察员221人、企业主要负责人2724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262人、特种作业人员36661人。 6.严肃查处事故,严格追究责任。各地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261号令,严肃事故查处,上半年全省各类事故按期结案率为64%,同比略有提高。一些地方努力克服责任追究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责任追究力度加大。十堰市严查竹溪瞒报事故的问题,提出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俞书记关于事故查处要公开通报的指示,省局会同监察厅和检察院,对去年发生的18起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并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查处情况。同时,配合监察部门对3年来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继续坚持重特大事故“说清楚”制度,起到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增强责任感的作用。 总的来看,今年以来,各地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也总结和探索了一些好的经验和作法。对全省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省长办公会议给予了充分肯定。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安监局、湖北煤监局党组,对大家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三)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 在安全生产形势方面,一是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虽有所下降,但只下降1.37%,比全国平均下降13%低11.6个点。全省各类事故控制指标虽在进度之内,但总体控制指标和分类控制指标均高出全国平均进度水平,各类事故控制指标高出2.7个点,工矿商贸企业高出0.5个点,其中煤矿高出4.9个点,道路交通高出3.4个点,火灾高出15.5个点,铁路高出0.9个点。俞书记对此高度重视,作出了重要批示,任世茂副省长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已代省政府草拟了通报稿,就进一步加强事故控制考核指标的监测监控工作提出了要求。二是道路交通事故同比还在上升,近期事故仍然较多,遏制和减少事故的任务十分艰巨。三是火灾事故四项指标全面上升。上半年,全省共发生各类火灾5928起,死亡33人,同比分别上升1.11%、50.00%。其中有7个市州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四是重特大事故持续上升。上半年,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41起,死亡171人,同比分别上升28.13%和31.54%。其中特大事故起数居全国并列第2位。 在安全监管工作方面,一是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上半年还有6个市州的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有3个市的事故死亡人数超出上半年的控制数。二是整顿关闭任务十分艰巨。特别是在新一轮煤矿关闭工作中,全省到2008年6月底前要关闭214家小煤矿,煤矿业主抵触情绪较大,工作难度较大。三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有的不够重视,没有落实统计科室和人员;有的应付凑合,统计不全、不准确;有的迟报漏报、数字失真。另外,重特大事故按期结案率偏低。等等。 省长办公会议指出,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不能过于乐观,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我们一定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深入分析问题及原因,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和改进,努力使今后的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的主要精神 7月24至28日,国家安监总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培训班暨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在北戴河召开。各省安全监管局长、煤矿安全监察局长以及总局机关各司局、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近20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期间,国家安监总局李毅中局长作了题为《深入学习中央领导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全面提升安全监管监察队伍思想工作水平》的主题报告,王显政副局长作会议总结,有关专家学者作了辅导讲座,与会同志进行了认真讨论交流。会议主要精神如下: (一)深刻领会中央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理清思路、推动工作 会议指出,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及《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有关论述,全面系统、科学精辟地回答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指导原则、基本方针、发展方向、奋斗目标和政策措施,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是我们必须自觉遵循并长期坚持的纲领性文件。学习贯彻讲话精神,既是当前的头等大事,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会议强调,学习贯彻中央领导重要讲话,应当着重把握以下五个重要论点。 1.用“安全发展”的理念引领安全生产工作,将其纳入总体战略,落实到“十一五”规划中。各地区、各行业要提出与国家规划和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相吻合的奋斗目标,明确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以及重点工程,并把中长期规划分解落实到年度,建立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安全生产与各项工作的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上来。要在抓好专项整治、消除隐患、做好预防工作的同时,把重心和基点放在综合治理上,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抓紧解决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使安全生产得到全面切实的加强。 3.强化两个主体,落实两个责任制,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把安全生产纳入政绩业绩考核。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两个负责制,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责任制度。搞好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是政绩业绩,而且是更难得的政绩业绩。要通过各种有效措施,促进两个负责制的落实。 4.坚持依法治安、重典治乱,建立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这是贯彻党的“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也是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问题的必然选择。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惩处违规违法,打击犯罪行为;要继续加快立法,严密罗织安全生产法网;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要严惩事故背后的腐败和违法违纪行为。 5.依靠人民群众,建立广泛的参与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的同志,必须端正思想态度,自觉接受党的监督、人大和政协的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安全监管工作。 (二)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会议回顾了近些年来安全生产工作所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充分肯定安全监管监察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能够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的。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加强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基础素质进一步改善,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得到弘扬,广大监管监察人员特别是基层的同志,克服各种困难,认真履行职责,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付出了心血和汗水,促进了全国事故总量连续三年下降。事实证明,这支队伍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是可以赢得党和人民信赖的队伍。 会议也指出,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在队伍自身建设上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思想和工作作风还不能很好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执法不严、工作不实”问题还比较突出,监管监察工作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具体表现为:一些同志缺乏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信心不足,敷衍应付;一些同志缺乏求真务实的作风,不敢碰硬,不求实效,甚至搞形式、走过场;一些同志抓工作重点不突出,办法措施针对性不强,失之于空泛、一般化;一些同志缺乏创新精神,习惯于旧套路,对新情况、新问题反应迟钝,特别是还有个别和极少数的人,以权牟利,失职渎职,违法违纪,严重影响安监队伍的形象。对此,会议强调了抓好队伍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提出了如下主要要求: 1.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监管监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要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大力推进先进性建设。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二是持续深入地进行党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三是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四是培养典型,建立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2.加强作风建设,养成勤勉敬业、求真务实、雷厉风行、廉洁奉献的好作风。要求强化四种意识,培养四个作风。一是要强化忧患意识,养成勤勉敬业的作风。各级安监人员使命在身、重任在肩,要经常有泰山压顶的感觉,加倍努力做好工作。二是要强化实干意识,养成求真务实的作风。要大力倡导摸实情、说实话、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大力倡导“专家监管”,苦练内功;大力倡导调查研究之风,总结推广新鲜经验,指导面上工作。三是要强化执行意识,养成雷厉风行的作风。要确保政令畅通,贯彻到位,不允许有令不行,不允许打折降值。四是要强化自律意识,养成廉洁奉献的作风,向社会展示安监队伍的高尚形象。 3.拓展思路,改进方法,提高监管监察工作水平。一是要用发展眼光看问题,不断推动工作创新;二是要学会抓重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三是要注意微观环节,坚持过细抓工作;四是要善于协调配合,用好联合执法机制。要善于总结提高,在实践中不断改进方法,增长才干。 (三)做好下半年工作,坚决夺取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的较好成绩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下半年工作任务的艰巨性,明确下半年工作的思路和关键环节。在采取切实措施遏制事故反弹的同时,继续推动政策治本、源头治本。主要工作措施和要求是: 1.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要自觉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 2.做好安全规划工作,推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要着重做好“三个衔接”。一是地方、行业的规划要与国家规划相衔接。二是中长期发展规划要与年度控制考核指标相衔接。三是控制考核指标要与政府政绩、企业业绩考评相衔接。 3.深入开展两个攻坚战,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在瓦斯治理工作方面,要继续贯彻落实七项措施和晋城现场会精神。在整顿关闭工作方面,要坚定信心,坚定不移地把整顿关闭工作推向深入。要加强防治水工作,认真做好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煤炭行业管理工作。 4.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非煤矿山要联合国土资源部门,加强矿业秩序整治和安全整治。紧紧抓住包括我省黄石在内的重点地区和重点矿山,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危险化学品重点推广阻隔防爆技术和GPS道路运输监控系统。抓紧解决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的搬迁问题,消除重大危险源。继续做好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的“清净下水”工作。烟花爆竹重点是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窝点和家庭作坊。 5.积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一是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二是配合国防科工委等部门,开展民爆器材专项治理。三是配合公安部门,督促各类企业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四是配合建设主管部门,深入建筑安全专项整治。 6.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提高安全市场准入门槛。对未能依法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企业,要立即关闭或取消资质。严格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管。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 7.认真贯彻刑法修正案,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要以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为契机,加快推进以法治安。要抓紧事故查处,尽快结案。加快安全生产立法工作,加快安全生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8.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抓紧建立覆盖全国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三、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和措施 下半年,全省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当前又正进入夏季高温和主汛期,各类事故发生的机率增大,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关于下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全国工作座谈会、省长办公会议都提出了要求,省安委会电视电话会也作了部署,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根据上述会议精神,省局研究提出下半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减少事故总量为目标,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进一步细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监管监察,强化基础工作,改进工作作风,狠抓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有明显下降,确保不突破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 (一)要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加强事故控制指标监控。“安全生产年”活动是省政府布置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推进安全监管的一个很好的载体,各地要认真总结上半年“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进展情况,按照“严监管、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的总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取得实效。要继续加强对事故控制指标的监测监控,逐月调度,逐季通报,总结推广好经验。上半年控制指标完成较好的地方,要再接再厉,继续保持好的势头,力争为全省目标任务的完成多作贡献。上半年事故总量同比上升和控制指标完成不好的市州,要认真总结分析,找准问题及原因,采取得力措施,力争较快扭转被动局面。省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事故控制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省长办公会议强调,各地、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目标责任管理,坚决完成年初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这一点不能含糊,年底要检查考核,奖惩兑现。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把工作抓得更扎实、更有效。下半年实际只有5个月的时间了,要一月盯一月,月月不放松,千方百计降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力争全年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要突出抓好高温和汛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省长办公会议指出,三季度是各类事故的多发期。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突出工作重点,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们要按照这个要求,逐项抓好落实。 一是要深入细致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重点加强对雨季易发生透水、滑坡、坍塌、垮坝等事故的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重点建设工程的专项检查督查,省局、煤监局近期将对水患威胁大的宜昌等地区的煤矿,对一些重点非煤矿山、尾矿库,进行专项监察督查。各地都要按照省里文件要求,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深入现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消除水害隐患,确保防患于未然。 二是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督促指导企业针对薄弱环节,全面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对存在重大水灾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水情和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超前做好预防工作,尤其对容易发生山洪、泥石流灾害的建设工地,必须落实应对措施,工棚、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建在安全地带。要高度重视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生产经营单位的防雷击工作,确保防避雷设施安全运行。 三是要认真抓好非煤矿山特别是各类小采石场的整顿关闭。要针对前段一些非煤矿山发生的窒息、爆破事故,以及违规开采的问题,强制井工开采矿山落实完善机械通风,达不到要求的要停产整顿。省局拟于三季度在孝感召开采石场中深孔爆破技术现场会,各地要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坚决禁止掏采、“一面墙”开采,以及开采台阶不规范行为,下大气力遏制同类事故多发的状况。 四是要根据夏季高温容易引发危化品事故的情况,督促化工生产企业和民爆企业加强设备检修,广泛开展反“三违”活动。要切实抓好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工作。最近,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陆续下发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中承运人、托运人、生产经营单位、公安部门、交通部门、安监部门的责任,我们既要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又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同时积极探索区域性联网监测监控问题,努力完善监管手段。各地还要督促沿江河湖危化品企业落实“清净下水”应对措施,督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三季度一律停产检修,严防严查违规私自生产。 五是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尽快扭转事故多发状况。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占全省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比例超过70%,对完成全年控制目标,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从各地的实际情况看,道路交通事故降不下来,整个事故控制指标是很难以完成的。因此,各级安监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主动搞好配合,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包括乡村道路管理、乡村道路与干线公路连接处的减速设施等。当前的重点是要配合支持公安交警部门打好“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交通安全“夏季战役”,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六是要配合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努力扭转事故上升势头。夏季高温是用电高峰时段,要防止电路火灾,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各级安监部门要会同消防部门,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特别是对省市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定要整改到位。 七是要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搞好职能交接,正式启动工作。 (三)下大力气搞好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关于用三年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的部署和要求,全国范围内新一轮小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已全面铺开。国家安监总局对这项工作抓得很紧,李毅中同志已主持召开了两次专题会议,逐省听取汇报,落实目标任务。对一些未达到要求的省(市),专门约请分管副省(市)长到北京商研落实意见。为了抓好我省新一轮整顿关闭工作,前一段,省、市政府和安监部门做了大量工作。目前,整顿关闭工作有了一些新的进展,但要完全落实到位,还有大量工作要做。省长办公会议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提出了严格要求,罗清泉省长、周坚卫副省长一再强调,我省小煤矿数量多,安全条件差,要坚决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下狠心整顿关闭到位。为此,省政府近期将下发《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资源整合的实施意见》,各产煤市州一定要认真组织实施。 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小煤矿的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消除不安全隐患,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抓好这项工作,既是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也是安监、煤监部门的职责。安监、煤监部门的领导同志一定要首先统一思想认识,态度坚决。在这个基础上,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省政府已明确要求各市州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严格要求,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狠抓落实,各地安监部门一定要多请示、多汇报,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搞协调,抓督办、促落实。通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坚决完成省里下达的总量控制和整顿关闭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要抓紧制订三年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规划,落实关闭矿井数量和名单。省委、省政府提出,在2008年底全省煤矿必须控制在500处以内,要按照省政府下达各地的煤矿控制总量目标,整顿关闭的任务要往前赶,争取主动。要按照鄂安办[2006]42号文件要求,及时上报资源整合方案。今年和明年要尽可能多安排,2008年上半年做好扫尾工作。对确定关闭的矿井,要报告市县政府尽快作出依法关闭的决定,并抓紧组织实施,保证在11月底最迟12月上旬关闭到位。严防将应关闭的矿井又重新纳入资源整合,逃避关闭。 三是要建立既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的联合执法机制。抓好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最关键的还在国土、经委和安监三个部门,要建议政府或利用安委会的权威,明确本地区各部门的职责,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的要求,分别提出依法关闭的矿井数量和名单。同时,要主动加强与国土、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的协商会商,搞好沟通衔接。对采矿权到期、超层越界、设计能力达不到要求等国家明确要求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的矿井,要积极提出建议,必要时通过政府或安委会抓好督办。此外,还要搞好与工商、公安、电力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共同落实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任务。 四是严格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责任制。要建议地方政府,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该关不关、该整不整以及因此酿成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促进各职能部门增强责任感,把该作的工作做到位。 五是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使煤矿业主了解国家、省里有关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的政策规定,同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尽力化解矛盾,确保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四)继续深化“四个一”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各地已创建了一批安全先进乡镇、安全先进社区、安全标准化企业和安全基础工作达标企业。下半年,要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抓紧组织验收,树立一批样板,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面上下一步的工作。省局准备在适当时候召开现场会或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要通过深化“四个一”创建活动,真正促进乡镇、社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安全标准化和基础达标工作,这是很好的形式和手段,不少地方已制订了分年度的计划,要相互借鉴,搞好统筹安排,逐年抓好落实。通过扎实有效的推进,促使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严密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认真宣传贯彻《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严格执法监管。《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件大事,是我们加强安全执法监管的重要法律保障。前一段,各地都做了大量宣贯工作。下半年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不仅确保安全监管人员熟练掌握和执行《条例》,而且要提请各级政府依照《条例》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依法行政,还要特别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引导企业法定代表人依照《条例》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的保障条件。与此同时,要严格执法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的覆盖率,并加强执法统计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企业的监管,凡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三同时”项目审查和竣工验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关闭。要进一步严肃查处事故,提高事故的按期结案率,对上半年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要按照规定时限及时结案并备案。 (六)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应对水平。国务院、省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去年以来已两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我们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做好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工作。 一是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修订完善市级层面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项预案,指导协调完善有关部门预案,督促重点企业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努力形成配套的预案体系。 二是抓好专业救援队伍、装备建设。对矿山救援队伍要合理布局,加强资质管理,按规定落实人员和装备,并强化救援训练,提高施救水平。对依托企业建立的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要加强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增加必要的投入,提高队伍素质和装备水平。还要帮助争取必要的财政资金,支持这些队伍的发展。关于各级救援指挥信息平台建设,要多向政府汇报,落实必要的人员、经费、装备。 三是要熟练掌握启动和实施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知识,各位局长和分管领导一定要对预案做到心中有数、有底,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能够从容应对。这方面,我们有成功救援的经验,如黄石大冶四棵煤矿和松宜煤业公司等地方的施救效果就很好。但也有一些教训需要引起重视,要善于通过正反典型事例,不断提高组织指挥协调能力。 四是要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这些年,各地都组织了一些不同项目的演练,要长期坚持,通过必要的演练,总结发现问题,完善预案和现场施救方案,提高应对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工作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是这次全国会议的重点。与会同志通过充分的讨论,一致感到,国家安监总局高度重视抓好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以及提出的要求和措施,非常必要,非常及时。 从湖北的情况看,局党组认真分析研究后认为,我省各级安监机构虽然建立时间不长,但从组建之初就很重视队伍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提高自身素质。总体看,这支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广大安监人员,特别是基层的同志,长年奋战在工作第一线,努力克服各种困难,认真履行职责,奋力开拓进取,兢兢业业工作,为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作出了积极贡献。这一点必须予以充分肯定。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队伍自身建设上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形势赋予我们的任务还有一定差距。李毅中局长在全国会议上指出的一些问题,在我省的有些地方、有些方面、有些同志身上还是不同程度存在的,有些问题恐怕还很严峻。对此,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加强队伍自身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采取更加得力的措施,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扎实、勤政廉政的监管监察队伍。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一是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用安全发展的理念武装头脑,提升思想境界。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重要任务,各级安监部门的同志,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要带头认真研读,努力学深学透,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掌握要旨,融会贯通。要在自身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好全体安监人员的学习,围绕李毅中同志解读和阐述的五个基本论点,开展讨论,相互交流,努力提高理论水平。同时,要广为宣传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使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都能认真贯彻落实,共同参与支持。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章》,进一步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去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对于促进安监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我们要巩固和发展成果,按照“四个结合”和建立“四个长效机制”的总体要求,坚持和完善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把先进性体现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上,把先进性的基本要求落实到每个党员的具体工作之中。要以学习贯彻《党章》为指导,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念和决心,自觉地为党的安全生产事业尽职尽责,用实际行动为先进性建设添砖加瓦。 三是认真学习掌握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反映了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和必然要求,是做好安全工作的指导原则。各级领导班子和每个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能浏览即可、浅尝辄止。只有在熟练和精通上下功夫,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应用自如,得心应手,提高运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水平。 四是学习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努力成为安全监管的“行家里手”。安全生产是一门综合学科,不仅政策性强,而且专业知识要求高。我们这支队伍的综合素质是好的,但很多同志还不是安全工作的科班出身,这就迫切需要尽可能多地掌握一些安全生产的管理知识和技术知识,特别是重点企业的生产流程、工艺特点、技术标准、安全规范、岗位要求等等。如果长期当“门外汉”,在监督检查中就很难发现隐患,指出问题,在总体工作指导中就会缺乏针对性。让我们共同努力,争取在这方面不断进步,努力建设一支专家型的监管队伍。 (二)加强作风建设,力争安监系统的行风建设走在前列。一个行业、一个系统的作风建设,既是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又事关这支队伍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作用、形象。各级安监部门的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一定要高度重视和坚持不懈地抓好行风建设。要以作风建设为着力点,全面加强行风建设。 一是要把强化四种意识、养成四种作风作为重点,统一加强作风建设的思想认识。这次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议上,李毅中同志代表国家安监总局党组提出,要强化忧患意识,养成勤勉敬业的作风;要强化实干意识,养成求真务实的作风;要强化执行意识,养成雷厉风行的作风;要强化自律意识,养成廉洁奉献的作风。与会同志通过认真学习和深入讨论,一致认为这四种意识、四种作风,行业特点很鲜明,针对性和指导作用很强,应当成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作风建设的基本内容。省安监局、湖北煤监局党组研究认为,无论从安全生产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看,还是从我们的实际情况看,强化四种意识、养成四种作风,都十分必要,势在必行,而且刻不容缓。各级安监部门要通过认真研究思考,结合分析工作现状,加深对四种意识、四种作风重要作用的理解,统一安监队伍的思想认识,以此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各级重视队伍建设,个个争当作风建设的表率,努力把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二是要研究制订具体可行的保障措施,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四种意识和四种作风,内容丰富,要求很高,我们决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或者大而化之,泛泛而谈。从省局到各市州局都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逐个方面、逐项内容提出具体要求。要把作风建设的要求溶入各项工作中,围绕工作重点,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和保障落实。要把作风建设的成果与业绩考核挂钩,要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鞭策落后,存在问题的不能评先评优。强化作风建设的关键在于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各级领导、各个部门的负责同志都要敢抓敢管,敢于批评不良风气,敢于处理反面典型,严格之下才能带出好的作风,带出好的队伍。 三是努力培养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发挥先进的示范效应。加强作风建设,既要普遍要求,总体提高,又要抓好典型,树立样板。实践证明,培养和推广一批过得硬的先进典型和经验,不论对于指导工作,还是宣传安监队伍的形象都是非常必要的。这些年来,全省安监系统中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开拓创新、无私奉献、从严执法、务实工作的大有人在,各级领导要加大培养典型的力度,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的经验,树立队伍建设的标兵和旗帜,形成一定的宣传效应,充分展现安监队伍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成果。省局研究倡议,今年或明年在全省安监系统开展 “十大安全生产卫士”评选表彰活动,请大家共同为树立安监队伍的形象出谋划策。 (三)坚定不移地抓好廉政建设,争当依法依规监管的模范。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党的生死存亡,更是关系到我们这支队伍的兴衰成败。从一些省市和我省个别反面典型事例看,加强廉政建设越来越重要,越来越要引起高度重视,省局党组对这项工作看得很重,多次进行研究,这里提出如下需要上下共同努力做到的要求:一是各级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率先垂范。二是建立完善各级领导和负责人“一岗双责”的机制,坚持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一同布置,一同要求,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三是按照党中央、省委关于建立教育、制度与监督并重机制的要求,在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严格监督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落实具体措施,筑牢思想制度防线。四是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各项工作做到位。随着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逐步强化和《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行政责任追究和查处公务人员失职渎职、侵权违法的力度明显加大,各级安监人员一定要依法依规、恪尽职守,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确保把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做实、做到位,既不能因为工作粗枝大叶甚至疏忽失误造成行政复议、行政讼诉,更不能由于工作的失职渎职而受到刑法的追究。五是自觉接受社会、媒体、群众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查处各类举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改进自身工作,在各方面的监督之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四)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安全监管。党中央、省委高度重视以平安建设为重点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央综治办和国家安监总局也就抓好这项工作联合行文进行了布置。各级安监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应有之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同时,依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和群防群治网络组织,有利于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我们要按照各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部署要求,把安全生产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具体推进形式和重要途径,共同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要切实加强与当地综治办的密切联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部署安排之中,主动搞好协同配合,建立起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二是要加强信息交流,安监部门要及时向综治部门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提供相关统计数据,要主动争取各级综治部门吸纳安监部门参加一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专项检查活动。 三是各级安监部门要依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现有工作机制和群防群治网络组织,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四是要大力开展基层安全生产创建活动,配合综治部门开展平安乡镇创建工作,积极推进创建安全生产先进乡镇、社区,逐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五是坚持“系统抓,抓系统”的工作格局,使全省安监部门在创平安、保稳定、促发展上形成合力,共同落实在安全生产领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措施。 同志们,下半年安全生产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在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的指导下,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争先创优,努力在队伍建设和安全工作上取得新的进展,确保完成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全省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构建和谐湖北,作出应有的贡献! (200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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