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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国安全生产的主要特点
1-7月份,全国安全生产主要表现出“三个下降、一个较为稳定、一个进展较好、一个取得成功”的特点:
(一)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下降
全国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01343起,死亡53954人,同比减少88620起,减少8783人,分别下降22.7%和14.0%。
(二)全国重特大事故下降
全国重特大事故发生48起,死亡792人,同比减少14起、204人,分别下降22.6%和20.5%。其中重大事故同比减少14起、177人,分别下降23.7%和20.2%;特别重大事故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27人,下降22.5%。
(三)大部分行业和领域事故下降
工矿商贸企业、火灾事故、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等行业和领域事故均有较大幅度下降。
五大高危行业和领域中,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建筑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有所下降,同比共减少526起、581人,分别下降12.8%、10.4%。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铁路交通、民航飞行、渔业船舶和农业机械等行业和领域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四)部分地区安全生产状况较为稳定
在全国32个统计单位(省、区、市和新疆兵团)中,北京、天津、吉林、黑龙江、上海、福建、江西、山东、海南、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和新疆兵团14个统计单位未发生重特大事故;24个省(区、市)和单位的工矿商贸企业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五)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落实进展较好
1-7月份,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48.5%,在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以内。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52.6%。工矿商贸企业中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46.5%;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49.0%;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29.6%;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26.5%,全国除火灾外均在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以内。
在全国32个统计单位(省、区、市和新疆兵团)中,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均在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以内的有31个单位,占96.9%。
(六)煤矿抢险救援取得成功
7月29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支建煤矿,因暴雨、洪水造成淹井事故,69人被困。经过76小时的奋力抢救,于8月1日12时54分,被困的69名矿工全部获救。这是多年来我国煤矿抢险救援最成功的范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虽然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是部分行业和领域、部分地区重特大事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二个上升、四个多发”。
(一)部分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上升
1-7月份,有3个行业和领域重特大事故上升。其中建筑企业同比增加2起、25人,分别上升2倍和2.3倍;火灾同比增加2起、21人,分别上升2倍和1.6倍;水上交通同比增加2起、37人,去年同期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
(二)部分地区重特大事故上升
1-7月份,全国32个统计单位中,有7个单位的重特大事故上升。分别为山西增加5起、35人;辽宁增加4起、70人;河南增加1起、43人;内蒙古增加1起、24人;浙江增加1起、20人;广东增加1起、17人;河北增加1起、11人。
(三)矿山企业非法、违法生产较大以上事故多发
1-7月份,矿山企业非法、违法生产发生较大以上事故46起,死亡304人,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非法、违法生产较大事故的62.2%和68.3%。其中:煤矿发生31起,死亡216人,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非法、违法生产较大事故的41.9%和48.5%;金属与非金属矿发生15起,死亡88人,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非法、违法生产较大事故的20.3%和19.8%。
(四)因施救不当造成的次生事故多发
今年以来,发生因施救不当造成伤亡增加的重大事故13起,造成46人死亡。仅7月份,就发生8起,死亡29人。这8起事故原本只有10人遇险,但因盲目施救,又造成19人死亡。其中:煤矿发生1起,死亡4人;金属与非金属矿发生3起,死亡13人;清理污水池(储罐)发生3起,死亡9人;天然气管道施工发生1起,死亡3人。
(五)因自然灾害引发较大以上事故多发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六月份进入雨季以来,由于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的较大以上事故发生17起,涉及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矿山尾矿库、房屋、建筑工程、公路、水电站、地质勘探等行业领域,涉险4778人,造成98人死亡。
(六)较大涉险事故多发
1-7月份,共发生较大涉险事故95起。涉及煤矿企业、金属与非金属矿、建筑施工、地铁施工、化工企业、冶金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储存、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民航飞行、渔业船舶等行业和领域,87000多名群众涉险和被疏散,520余名人员受伤或住院观察,部分道路、水渠受到污染。
三、意见和建议
(一)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贯彻落实北戴河会议精神,针对今年以来部分行业和领域重特大事故上升的情况,督促企业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开展,务求实效。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以防坠落、坍塌为主要内容的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进一步推进渡口渡船、农用船舶和水上危险品运输等水上交通的安全专项整治,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继续加大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力度,把煤矿两个攻坚战推向纵深。针对煤矿瓦斯事故占煤矿事故比例仍然较大的情况,要认真落实重庆瓦斯先抽后采现场会精神,强力推行先抽后采,提高抽采率和利用率,健全完善矿井瓦斯监控和区域联网系统,杜绝以掘代采,多头掘进和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的混乱现象。进一步加大整顿关闭小煤矿力度,加快工作进度。落实鄂尔多斯煤矿关闭工作现场会精神,对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破坏资源环境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煤矿,要坚决关闭,不留后患。
(三)加大对“三非”的打击力度,防止事故反弹。针对今年以来矿山企业非法、违法生产事故上升的情况,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要加强联合执法,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的专项行动,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五部委联合下发的打击非法生产活动的有关通知精神,坚决打击“三非”行为,防止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事故的反弹。
(四)加强安全培训,减少次生事故的发生。针对今年以来,特别是7月份因施救不当造成伤亡扩大的次生事故多发的情况,要认真学习借鉴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支建煤矿“7.29”淹井事故抢险救援的成功经验,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施救技能;要制定各类作业场所的安全保障措施,必须佩戴有效的防护用品进行作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宣传教育与事故救援实战演练。防止盲目施救造成次生事故。
(五)加强安全防范,严防自然灾害引发重大事故。近期我国受强热带风暴影响,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偏多,针对6月份以来因自然灾害引发的较大以上事故多发的情况,各重点行业领域和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真正落实国家总局《关于近期几起因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通报》的各项要求,要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认真加强雨季的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汛期各项防范措施,防止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